1.在道路行驶时,洒水车遇到前方来车时,应观察对面来车及道路和交通情况,适当选择会车地点。会车时,适当降低车速,握稳方向盘,同时保持两车间留有足够的侧向安全距离。本着礼让三先(先让、先慢、先停)的原则,各自靠道路右侧通过或停车避让。会车后视情况逐渐驶回原路线正常行驶。
在一般的双车道公路上,车辆交会路面较宽,可适当加大侧向间距,会车时就可以不用减速直接通过;反之,则降低车速或一方停驶才能通过。
会车时,行车通道两侧的临界间距各为1m.若某一侧小于1m的临界间距时,应考虑减速或停车。同时,要把观察重点放在安全距离低于临界的间距的一侧。会车过程中,当洒水车前部驶离交汇点之后,应通过后视镜继续观察,直至整车全部通过。交会后,注意从后视镜中观察确认无车辆超越时,再缓缓驶入道路中心。
2.当对面出现来车,而洒水车前方右侧有同向而行的非机动车或障碍物时,应根据各车离障碍物的远近、车速及前方道路情况决定交会方法,避免在障碍物处交会。
行驶中,当遇到道路前方有障碍物又有来车时,应根据前方来车距离和车速以及离障碍物的远近,决定是加速越过障碍后与对方来车交会,还是在障碍物前减速或停车等待,避免在障碍物处会车,更不要争道抢行。来车前方出现障碍,且来车提前到达时,应让来车优先通过,然后洒水车才能通过。
a.如果来车速度较慢或离障碍物较远时,应果断加速超越障碍物后,驶入右侧;也可根据需要适当降低车速,在超越障碍物前与来车交会。
b.在与其它车之间出现障碍物时,应让距离较近、车速较快、前方无故障方先通过,不得抢行。
c.若障碍物在来车前方,应注意观察对方的动向。当对方车辆强行超越或打开左转向灯示意时,应该立即减速或停车让行,切不可抢行造成“三点并排”交会。